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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第二批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报的通知

  • 来源:本站日期:2024-09-14 14:19:38浏览:770
  • 高企协202420

     

    关于2024年第二批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报的通知

     

   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个人:

    为高质量发展河源市高新技术产业,发挥科技服务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,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、人才评价、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》(中办发〔201837 ) 及国家和省、市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河源市实际情况,为在河源开展科技评审、评价、评估、咨询等活动,征集2024年第一批科技服务专家,服务河源科技创新管理,为科技服务、项目论证等科技活动提供智力支撑。具体事项如下:

    一、专家入库条件:

    专家库中的专家包括技术类、管理类、财务类 和其类。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专业条件。

    (一)基本条件

    1.具有良好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,客观公正,作风谨。

    2.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(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 的,从其法定退休年龄),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 相关科技评审(咨询) 工作。

    3.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研究发展动态,具有较高的专 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, 熟悉相关科技政策法规。

    4.不存在学术失范、学术道德问题,无违法违规等不记录。

    (二)专业条件

    1.技术类专家。主要是从事科技研发、科技发展战略 究工作,或在国内主要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、具有较业水平的专家。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    1具有副高级(含)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专 术高级资格(或水平) 证书。

    2 作为项目(课题) 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 计划项目(课题)。

    3国家省部级、市级科技奖励获得

    4经认定的市级 (含) 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成员

    5科技型上市公司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 型服务企业的技术骨干。

    6其他等同于上述专业条件水平的优秀学者。

    2.管理类专家。主要是具有丰富科技管理、企业管理 或创业实践经验,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高级管理人员, 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    1科技型上市公司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 型服务企业、市级 (含) 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。

    2国家级高新区、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国家学科技园等园区类高级管理人员

    3各科研机构(包括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事业单位、研发机构等) 中高层管理人员。

    4市级 (含) 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中高层管理员。

    5具备丰富科技行政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、智库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。

    3.财务类专家。主要是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,具有 务会计(审计)专业背景的人员,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

    1具有会计、审计、经济专业副高级 (含) 以上专技术职称。

    2取得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。

    3取得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行业满5 年。

    4市属及以上高校、科研院所财务(审计) 部门人。

    5上市公司、大型国有企业、三甲医院等财务部 责人。

    4.其他专家。指熟悉科技管理的其他相关领域专家具体包括

    1法律类专家,具有副高级(含) 以上职称的法学专、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

    2科技金融类专家,包括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 高级管理人员;银行、证券公司及保险公司等机构从事金 业务的中高级管理人员

    二、专家权力及义务:

    (一)入库专家的权利:

    1.对参与评审或咨询项目相关情况的知情权。

    2.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专业技术领域的评审或 咨询活动。

    3.参与评审或咨询活动时, 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意 见和建议,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。

    4.对在评审或咨询过程中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 行投诉。

    5.对专家库管理部门相关事宜的处理提出申诉。

    6.评审或咨询活动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 动报酬。

    7.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。

    8.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    (二)入库专家的义务:

    1.按照客观、公正、独立的原则,参与履职活动, 提出专业意见, 不得委托他人代评, 不受任何影响公正性因 素的干扰。

    2.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,严禁泄露履职过 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;严禁泄露项目 评审(咨询) 的内容、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,不得侵犯被 评项目的知识产权; 不得接受或索取被评项目有关单位、个人的馈赠、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; 不得有其他违反《科学 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》(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) 的行为。

    3.当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,应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更新信息。

    4.参加市高企协会组织的相关科技服务专家培训。

    三、入库申报流程

    专家申报入库采取个人自愿申请、企事业单位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。

    1. 个人申报:根据通知,填写“河源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请表”相关信息(详见附件1),扫描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:(1)身份证复印件;(2)学历证书及技术职称、职业资格证书;(3)任职、承担重大科研项目、入选人才梯队、科技奖励、专利授权等证明。

     

    2.企事业单位推荐:除按通知要求填写“河源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请表”外,填写企业的推荐意见。

    3.以上申报资料于2024年9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(企事业单位推荐需加盖公章)发送到高企协会官方邮箱hygqxh@163.com ;

    4、书面纸质材料胶装(一式两份)快递到协会秘书处

    地址:河源高新区科技四路深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三楼  

    联系人:曾志勋   电话13725670930

    四、审核流程

    协会秘书处收到入会申请后,于2024年9月23日前组织完成材料审核工作,对通过审核的专家将予以公示发相关聘书。

     

    附件:河源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河源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9月14日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联系人:邱杵华18033352255  曾志勋 13725670930


    20-关于2024年第二批科技服务专家入库申报的通知-附件.doc